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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诗经》中鹿的文化寓意及其演变(二)

原发表日期:2015-04-03来源:圣鹿源

原发表日期:2015-04-03

来源:圣鹿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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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鹿是德音的象征   

  《诗经;小雅;鹿鸣》:

  呦呦鹿鸣,食野之苹。我有嘉宾,鼓瑟吹笙。吹笙鼓簧,承筐是将。人之好我,示我周行。

  呦呦鹿鸣,食野之蒿。我有嘉宾,德音孔昭。视民不?,君子是则是?。我有旨酒,嘉宾式燕以敖。

  呦呦鹿鸣,食野之芩。我有嘉宾,鼓瑟鼓琴。鼓瑟鼓琴,和乐且湛。我有旨酒,以燕乐嘉宾之心。

  鹿是一种温顺可爱的动物,今人形容女孩子温顺可爱,会说这女孩像一只温顺的小鹿。古人早就发现鹿有胆小易惊的习性,因此创造出“鹿骇”这个词,以状人惊惶纷扰之态。《鹿鸣》这首诗,就是从鹿的温顺可爱、喜欢群聚这一点着眼,以“呦呦鹿鸣,食野之苹”、“呦呦鹿鸣,食野之蒿”、“呦呦鹿鸣,食野之芩”起兴,引出下文宴饮“嘉宾”之事,其诗旨意味深长。这一点《毛传》解释非常透彻。《毛传》曰:“鹿得?,呦呦然鸣而相呼,恳诚发乎中。以兴嘉乐宾客,当有恳诚相招呼以成礼也。”孔颖达《毛诗正义》进一步解释说:“……以鹿无外貌矫饰之情,得草相呼,出自中心,是其恳诚也……言人君嘉善爱乐其宾客,而为设酒食,亦当如鹿有恳诚,自相招呼其臣子,以成飨食燕饮之礼焉。”可见,从汉至唐,这几位治《毛诗》的代表均以为这首描写“贵族宴会宾客”的诗,是要表现“嘉宾”之“德音”的。即便是千年之后对《毛诗》有一肚子不满的朱熹,在这首诗的解释上,也没有多少反对意见,他同样认为:“先王因其饮食聚会,而制为燕飨之礼,以通上下之情。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,而言其礼意之厚如此,庶乎人之好我,而示我以大道?也……盖?其所望于群臣嘉宾者,惟在于示我以大道,则必不以私惠为德而自留矣。”(《诗集传》)显然,对《鹿鸣》的主旨,大家的意见基本是一致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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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于是,在岁月的长河中,《鹿鸣》以其称颂德音的正面主题,成为后世统治者藉以弦歌纳贤、传布德音、装点门面的绝好材料。唐代的州县长官甚至仿效《鹿鸣》中的描写,在乡举考试之后,专门宴请考中的举子,并且在宴会上歌唱这首《鹿鸣》诗。《新唐书;选举志》上记载说:“每岁终冬……试已,长吏以乡饮酒礼,会属僚,设宾主,陈俎豆,备管弦,牲用少牢,歌《鹿鸣》之诗。”是谓“鹿鸣宴”。明清亦沿袭此习,于乡试放榜的第二天,宴请考中的举人和内外帘官等歌《鹿鸣》,并作魁星舞。由此可见,《鹿鸣》诗对后世的影响非常之大。

  鹿在古人心目中的美好形象,还表现在古代风俗文化的许多方面。《大戴礼记;易本命》曰:“有羽之虫三百六十,而凤凰为之长;有毛之虫三百六十,而麒麟为之长;有甲之虫三百六十,而神龟为之长;有鳞之虫三百六十,而蛟龙为之长;倮之虫三百六十,而圣人为之长。”如果把人除外,则羽、毛、鳞、甲四类动物之“长”即为凤凰、麒麟、神龟、蛟龙,正好代表最有灵的四种动物。故《礼记;礼运》篇曰:“何谓四灵?麟、凤、龟、龙谓之四灵。”作为古人心目中灵兽的麒麟,实际上就是从鹿演化而来。麒麟这两个字均从鹿,《说文解字;鹿》部:“凡鹿之属皆从鹿。”又释麒:“麒,大牡鹿也。”也就是大公鹿。又释麒麟:“麒麟,仁兽也。”此说从《公羊传》。而《毛传》也认为:“麟信而应礼。”可见,从春秋战国一直到汉代,鹿在人们心目中的吉祥美好的形象早就形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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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从自然界的生灵到“信而应礼”、“恳诚发乎中”的“仁兽”,鹿在古代文化中的寓意不断丰富发展。同时,由于远古时代就出现了鹿崇拜,许多民族都崇拜白鹿,以为鹿皮毛色白为瑞兽神畜。以至于发展到后来崇拜神仙时,白鹿也一直是仙家的神畜(《乌丙安《中国民间信仰》)。唐代诗人李白在《梦游天姥吟留别》诗中写道:“别君去时何时还?且放白鹿青崖间,须行即骑访名山。”李白曾受过道?,他的诗可以反映出唐代痴迷道教的士人对白鹿的喜爱。在佛教故事中,鹿也经常以正义、善良、吉祥的化身出现。在《九色鹿》故事中,救人于溺反而恩遭仇报的九色鹿是菩萨的化身;九色鹿以自己的善行,感化了因误听谗言而差一点杀死九色鹿的国王,责令“自今已往,若驱逐此鹿者,吾当诛其九族。于是众鹿数千为群,皆来依附。饮食水草,不侵禾稼。风雨时节,五谷丰熟。人无疾病,灾害不生。其世太平运命化去”(常任侠《佛经文学故事选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)。《鹿母》故事中生了两只小鹿的母鹿更是一个“志节感人,慈行发中”的悲悯者的形象,它以自己的“笃信死义”,感动了一个执意欲猎杀它的人,使得母子转危为安。于是,“国人咸知普感慈信。鹿之仁行,有喻于义,莫不肃叹……”(《佛经文学故事选》)可见,鹿在儒道释三种文化以及古代民间信仰中,都是极受青睐的动物,它是人们心目中的灵兽,是美好愿望的象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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